據外媒報道稱,有20余年曆史的專業照明設計師協會(PLDA)已于2014年1月正式宣布破産、2014年3月正式解散。 導火索:官司敗訴 PLDA是由欧洲照明设计师自愿发起的民间组织,已于今年1月向德国法庭自愿提交破产申請书。破产的导火线是PLDA在与PLD杂志的官司纠纷中被判败诉,被勒令向PLD杂志所属的德国出版公司VIA支付此前拖欠的款项约33,000欧元(折合人民币约28万)。据了解,PLD杂志曾为PLDA的官方杂志,面向全球发行,其中国的合作子刊是《照明设计》杂志! 据悉,PLDA的众多赞助商在获悉其官司败诉消息后,纷纷撤销对协会的资金支持。协会申請清算破产被认为是解决协会目前问题的最好办法。 淵源:缺乏公開透明 官司糾紛只是破産的導火線,其背後隱藏的真正曆史原因是“協會缺乏公平透明”。據了解,PLDA的很多會員最近幾年都沒有繳納付費,因爲會員們對協會的“公平性、透明度”存有質疑與抱怨,PLDA的資金來源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。此外,該協會的會費支付程序也存在一定的障礙,自2009年以來,會員們無法通過信用卡或網絡通路支付會費。 在2013年12月19日,PLDA董事会曾爆发过高层人事地震,协会总裁Katja Winkelmann,传讯联络官Stephan Horn,财务官Berry Van Egten和教育总监Ruairí O’Brien等高管因为协会高层缺乏“公开性”而集体从PLDA董事会辞职。其中,一封言辞较为激烈的辞职信是如此抨击的:“我们是希望能代表PLDA会员的利益,通过积极和开放对话等工作,减少或解决董事会的难题;但遗憾的是,所有董事会成员并没有支持这个方案,也不愿意在董事会内部及协会内部展开沟通交流。” 未來:夢想依然 PLDA的未来,将以什么形式再出现,还有待PLDA内部的进一步讨论确定。PLDA董事总经理Thomas Braedikow评论道:“申請破产是一个悲伤的结果。照明设计是受国家保护的职业,梦想依然”。 啓示:以史爲鑒 行業協會不同于政府,也不是以營利爲目的的企業,而是爲會員企業服務,維護行業利益,反映會員訴求,聯系政府和企業的社團組織。它的性質決定了協會工作必須公開、公正,運作流程必須規範、透明,針對行業情況提出的措施建議和自律要求必須符合實際。 就PLDA申請破产一事,记者联系的一些国际性照明行业协会均表示理解。亚洲照明设计师协会(AALD)是201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国际性非营利机构,以“关注亚洲照明设计师职业发展”为使命,服务于亚洲照明设计师。AALD首届主席任元会先生向记者表示:“公开、透明、规范,这六个字对行业协会很重要。AALD将以史为鉴,健全协会自律机制,强化自律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。PLDA的破产于我们协会没有影响,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外合作交流,与国际照明设计师协会(IALD)、国际灯光城市协会(LUCI)等享有良好声誉的国际性协会保持友好合作关系!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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